手表丢在高中里了 | 读孙智正《青少年》
手表丢在高中里了 \| 读孙智正《青少年》
我从小生长的环境里都有大学生的存在。刚出生那会儿住在教育学院操场东北角的平房里,旁边的篮球场每天都有打球的大学生,稍长大一点,从教育学院搬出来,搬到了教育学院北门旁边的二楼房子里,每天放学先从北门走进教育学院,走两步,在操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一杯芹菜贡丸,回家吃完饭写完作业就跑下楼跑到教育学院的操场上玩沙子踢球溜旱冰。那时候操场上真热闹啊,不用说有很多大学生也在操场上。我也经常去离家不远的我爸工作的学校玩,学校里也都是大学生。
在我的印象里,大学生总是一群自由、热情、成熟、亲近的人们。有个晚上,大概是万圣节吧,我从外面回家,手里拿着一张奥特曼的光盘,好像不小心掉到地上了,教育学院的两个大学生戴着面具扮着鬼脸走到我面前逗我玩,又走开了。有个中午,我和一个姓欧阳的和一个姓吕的大孩子吵架,他们满操场追着我,我跑得嘴巴里都是血腥味,最后还是被他们捉到了,回去的时候我抓着一个人的领子,誓要报仇,路过的大学生们都看着我们。有个晚上,坐在操场单杠旁边低矮的铁栏杆前面听着新买的MP3,两个大学生姐姐走过来,跟我说我长得好像周杰伦啊,她们可能以为我不知道周杰伦是谁,但是我耳机里听的就是周杰伦的歌。很多个早上,我都去教育学院食堂里吃饭,那些早起的大学生们刷着饭卡和我吃一样的早饭,我观察他们,有一次,一个没手的人也来买早饭,我心想好可怜,谁知道他只是披着外套,把手藏在衣服里了。还有那些跳着街舞,唱着死了都要爱的大学生们。在我爸的学校里,我也总有机会和大学生姐姐打交道,我好像还认识几个我爸的学生。忘了说了,有一回奶奶带我在教育学院北门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步,我俩不小心掉到了池塘里,也是一个大学生把我们救上来的。
所以,在我的印象里,总是有这么一群永远比我年长、比我自由、比我浪漫、比我有文化的大学生存在,即使自己变成了大学生,我还是觉得,有一群比我还要大学生的大学生,即使我现在已经奔三了,我还是觉得有一群比我还要奔三的大学生的大学生。
那时候,我远远地接触他们,顶多也只是说上一两句话,要么就是到他们的宿舍里,他们真实的生活在我只有一个美好的表面。在我的想象中,他们的生活应该是很精彩,很漫长,金光灿灿的。和我之后所体验的大学生活不同,我觉得我小时候遇见的那些大学生,会有比我更加大学生的生活。也许这么说很奇怪,我曾经认为大学生应该是韩寒写的那些小说里那样的,但是韩寒本人根本没他妈读过大学啊?所以我一直想知道我从小遇见的那些哥哥姐姐,那些2000年代的大学生是怎么样的。我只是路过了他们的生活,而我特别想走进去看看。
但是时间这是个特别无情的东西,我们都知道时间不可能再来的,并且我也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大学生活来复刻出一个2000年代的大学的样子,我读大学的时候早就和那时候不一样了,不管是大学还是中国都已经发生了巨变(当然,这是我认为的),科技发展起来了,手机、互联网,什么都方便了很多,方便同时也变得更无聊了,好像过了好像也没过,想要回到野蛮麻烦原始的年代已经不可能了。
但是有这么一本小说,恰恰好好,仿佛是为我的愿望量身定制一般,写下了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活,更加离奇的是,这本小说所描写的就是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啊——文二路、文三路、西湖、教工路、学院路、杭大路、保俶路,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乃至高中都在小说里出现过——教育学院、学军中学、文二路的夜市、新华书店、杭大。
《青少年》是孙智正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从高三毕业的暑假讲起,于大学的尾声结束,四十多万字。和一般的那种长篇小说不太一样,青少年的语气就是很平常,很口语化,说的东西就是那几年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我读的是网上找来的盗版,缺字,至今我不知道孙智正是哪里人,因为关键的那个字缺掉了,我只知道是绍兴的某州,炒年糕特别有名,大概是嵊州吧。故事开始于孙智正考完高考,和高中的一群朋友过暑假,他们今天到这个人家里,明天到那个人家里,打牌聊天之类,暑假快过完了,查高考成绩,孙智正考上了浙江大学(当年杭大刚和浙大合并,他去的就是我高中对面的西溪校区),开学了,孙智正去杭州报到,开始了大学生活,大一、大二、大三、毕业……这部小说就是这样的。那么来说说这部小说独一无二的地方吧,孙智正用特别真实的方式忠实地记录下了发生在那几年里面的事情。我在写小说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不知道怎么跳过时间的时候,这时候,孙智正想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把它们全都写下来。于是你可以看到整部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把孙智正能记起来的东西全都记下来了。而且,记录的精度是可怕的,连说话的人是如何笑的都能还原出来,在读时,你能看到对面那人微表情的变化。
第一,这些文字是真实的故事发生了几年后才写下来的,它们留存在记忆中有其特殊意义;第二,所有写下来的东西都有堪比录影机一般的真实度,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做到;第三,除了真实的、发生了的现实外,孙智正还补充说明了很多“一念之想”,例如对眼前的人行为的分析,对人的性格判断,自己的心理活动,他人的心理活动。反正就是我们平时生活中一直在干的事情,在几年后,回想起现实,还能顺带着回想起这些并且写下来,这就让本书变得比单纯的录影机更加艺术了。除了这些特质之外,本书存在之必要就在于它的不可重复,孙智正人生的不可重复,2000年的不可重复,时间的不可重复,不管怎么说都可以,如果孙智正没写这本书,那几年真的和没发生过一模一样的。
书中打动我的细节特别多,挑几个深刻的继续说说。第一个是“这一刻会过去的”,在小说里出现了两次,还有一次是换了种说法,类似“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在我看来,“这一刻会过去的”,是印刻在当下的一句感慨,是孙智正在写到自己当时所干的事情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心情,也是孙智正在写的时刻的心情,也是我在读的时刻的心情,反正就是,这一刻会过去的。这一句话可能是孙智正写这本小说的目的吧。第二个是孙智正和朋友李建宏一起骑车到绍兴玩,途中错过了,那个时候没有手机也不方便联系,孙智正在原地等了两个小时,不知道怎么办,想着李可能在哪个约定好的地方等他,骑过去看,没有遇到。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了,很多事情永远不会发生了。第三个是“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了吧”,小说里也出现了几次,就是孙智正遇到的一些人,在分别的时候他这样想,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这样想的,反正我也是这样想的。第四个是,孙智正在去杭州报到前,发现自己的团关系证明丢掉了,就去自己高中里补,刚好遇到了一个和他有过节的老师,老师不给他补办,孙智正费了一些劲才搞定,在走出高中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表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
这个事情估计真的发生过吧,而且孙智正(还有我们)高中毕业之后,相对来说不那么被学业推着走了,那么原本高速运转的时间就丢掉了,停在了高中里,我们进入了无聊的世界,这个世界里,什么事情都能干,什么事情都不想干,因为什么事情都很无聊,找不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我想孙智正就是在写这些事情。读完之后,我发现我们都是这样的,不过有一个好的消息是,虽然我们都在杀死时间,我们都在过一种相似的生活,好像有一条铁轨规定着我们该往哪里去,甚至有时候连能听到的音乐(那时候是罗大佑李宗盛BigBigWorld小小鸟)、能看到的书(金庸张爱玲歌德)、能做的事情(看录像买手机做生意打篮球)都那么有限与一致,但是真实的生活本身好像真的很感人。